面板价格垄断案:视像协会否认截留退款
针对近日外界关于“视像协会截留三星等垄断案退款”的传言,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视像协会)秘书长、中彩联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白为民8日向记者表示,经由9家彩电企业商议并达成共识,这笔1.72亿元退款已到中彩联账户,不存在协会截留问题,因为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彩联)本身就是由上述9家彩电企业投资成立的合资公司。
视像协会被指截留退款
此前的1月4日,国家发改委宣布,2001年至2006年六年时间里,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在中国内地销售液晶面板时,存在操纵液晶面板市场价格现象,合计销售涉案液晶面板514.62万片,违法所得2.08亿元。为此,国家发改委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其中,涉案的六家液晶面板企业已将1.72亿元多收价款全部退还。
这是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内彩电企业构成利好。然而,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据相关彩电企业反映,液晶面板企业的退款并未返还到彩电企业手里,而被视像协会和中彩联全额“截留”了。消息一出,引发外界一片热议。有网友质疑,“一场以反垄断为名的维权,如果最后的维权成果由一个具有垄断地位的行业协会独享,这就太有讽刺意味了。”
而7日多家国内彩电企业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这笔退款没有到企业账户上。
“之前九家企业达成共识认为统一使用可能更好”
针对业界质疑,白为民说,1.72亿元退款目前已退至中彩联账户,视像协会是社会团体,双方间没有财务关系,根本不存在视像协会截留问题。而中彩联的董事长一职也是彩电企业要求其挂名的,她平时并不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
据白为民介绍,中彩联由九家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其中海尔、长虹、厦门华侨、TCL、康佳、创维的出资比例均为11.5%,海信11%,上海仪电和江苏新科各出资10%。“这9家企业是中彩联的股东,中彩联也是这9家企业的子公司。中彩联的财报也定期向9家企业提供。”
白为民称,当初,9家彩电企业都签署了授权委托书,授权中彩联进行反垄断调查、提起反垄断诉讼、追索和受理应得赔偿等相关事务。(编注:据中新网1月7日报道,9份授权委托书均在2012年10月和11月期间签署。)
“由于国内彩电企业今后还要向6家面板企业采购面板,他们不愿意直接出面和面板企业进行相关反垄断谈判,所以授权中彩联处理所有事宜。”白为民称,目前1.72亿元已全部到中彩联账上,“这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国内彩电企业收到退款”。
至于1.72亿元退款的用途,白为民称,这笔资金属于9家彩电企业,视像协会也无权动用。之前9家企业达成共识,认为统一使用可能比分发更有意义,比如用于购买专利等,解决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现在并没有企业明确提出把钱分下来,大家还是希望能够集中使用。如果有企业明确提出分钱要求,中彩联肯定会根据要求来处理。”
深圳彩电业高管:退款不能“被平均”
这笔退款应该退还给具体的企业,还是留作基金,彩电业内和法律人士有不同意见。
深圳一家彩电企业高管认为,这笔退款是根据各家企业采购面板的量计算的,有的多有的少,不能留在中彩联“被平均”。在国外,这样的退款也会按照比例退还给企业,不会留给行业协会或者第三方。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刘逸星认为,当钱被判退赔以后,对企业来讲,肯定是以共同行为来得到这笔钱,毫无疑问也应该以共同意志来支配这笔钱。“首先要明确到底是赔给谁,到底是给9家彩电企业还是中彩联?其次,中彩联如果要截留这笔钱,或者想用在他处,其法律依据在哪里?授权在哪里?如果这些都没有,那应该怎么分就要怎么分,而不能说为了一个更宏伟的目标,所以就要占用这笔钱,这在法律上讲不过去。”
白为民告诉记者的说法是,这笔退款属于9家彩电企业,是留是分都将尊重这9家企业的意愿。不管怎样,行业协会都不愿看到“亲者痛,仇者快”的局面出现,中国彩电企业仍然会一致对外,在争取公平的市场地位上同进退。(编注:六家液晶面板企业可能受到新一轮指控。此次反垄断案件代理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向多家媒体透露,案件举报人请求调查的是从2001年起相关液晶面板巨头存在的价格垄断行为,而国家发改委仅针对2001-2006年间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处罚。2001-2006年间,中国反垄断法尚未生效,若后续指控依据反垄断法发起,相关液晶面板巨头将面临高额罚款。不过,有分析指出,在缺乏证据和企业自首的情况下,发起新一轮调查指控存在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