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更换式维修”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美国苹果公司电子产品在中国热销,但其产品“更换式维修”服务却备受消费者诟病。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对此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更换式维修”是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无效规定。
前不久,哈尔滨市民徐先生花费1000多元钱购买了一台苹果音乐播放器,可一个月后却发现播放器开机按键失灵,于是找到销售商维修。商家表示,修理可以,但需要交纳970元“更换式维修费”,才能给徐先生换个一模一样的产品。徐先生不同意“更换式维修”,销售商则强调说是苹果公司的规定,拒绝提供普通修理服务。
黑龙江省消协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这种“更换式维修”,是商家自定的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无效规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音乐播放器按键只是整机中一个经常使用的小部件,一个小部件损坏,商家却收费970元进行“更换式维修”,几乎相当于让消费者重新购买产品,这显然违反公平交易原则,是无效规定。
黑龙江省消协认为,“更换式维修”是霸王规定。对那些不提供家电商品普通修理服务的企业,有关监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应责令其暂停销售商品,直至其提供普通修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