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结束后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有限公司”)的通知,茅台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茅台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52,5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36%。本次增持前,茅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41,163,3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7584%;本次增持后,茅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41,615,8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8020%。
二、后续增持计划
茅台有限公司拟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茅台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