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区鼓励城改主体建设商务办公楼
今年以来,经开区涉及城市转型、产业升级、园区协同、服务提升等方面转型升级的一整套举措正在紧锣密鼓、高速稳健地务实推进。日前,旨在强化城市功能、推动集约发展的《经开区城市提升与功能完善专项工作方案》经过多方研讨后得以确定。作为推进该方案的“先头部队”,《经开区鼓励城中村改造主体建设商务办公楼项目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也随之出台,并及时召开政策宣讲会。
政策宣讲会上,参与经开区33个城中村改造的17家改造主体单位负责人就《办法》实施目的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了解。《办法》是经开区实施转型升级战略的重要步骤,对于在城中村改造主体上建设速度符合要求的商务办公楼项目,根据建筑高度及开发强度进行的专项支持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办法》实施,经开区鼓励和引导城中村改造主体按区域总体规划进行商务办公楼项目开发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以适应国际化大都市新中心建设需求。同时,经开区将通过建设商务办公楼,为都市型工业和智慧产业聚集提供平台,进而推动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办法》规定,城中村改造主体是指被改造城中村两委会、当地街道办认可的,并报经开区城改办备案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商务办公楼项目包含用于商务、办公、酒店的楼宇及配套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办法》明确指出,城中村改造主体开发商务办公楼的项目,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保留原有鼓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另享有18个月的缓缴优惠政策,该政策引导各城改主体在充分考虑市场行情、结合区域特点的前提下,科学规划、适当调整产品方向。同时,对高度低于100米、且在900天内完工的商务办公楼,针对其不同的开发强度,设立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全免、减免50%和减免20%三种奖励,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经济效益。
各城中村改造主体就政策鼓励范围、与原有城改优惠政策的衔接等问题在政策宣讲会上进行了积极沟通,主要涉及综合开发强度;商业裙房、独立商业或者商业街区的开发是否适用于鼓励政策;综合用地中建设的商务办公楼使用年限如何界定;该政策是否能够延伸至有关园区等问题。参会的改造主体纷纷表示,将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经开区的转型升级战略,尽快调整工程方案建设商务写字楼项目,以高质量、现代化的总部经济大楼支撑国际化大都市建设。
近年来,经开区以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为契机,牢固树立加快转型升级的核心基调,一方面激发产业的内生增长动力,一方面提升完善城市功能,积极寻求“城市与产业”的同步提升、相互促进。此次《经开区鼓励城中村改造主体建设商务办公楼项目暂行办法》出台,标志着经开区继承33城中村改造取得的成果,让城中村改造主体走上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前台”,进一步提升产业层级、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和效率,以此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