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客似云来生意兴隆 为何每月亏损十几万

南海某酒家明明生意兴隆、客似云来,但每月亏损十几万元。酒家老板经调查后发现,该酒楼的一名女收银主管私下修改电脑系统营业收入数据,少缴营业款,短短4个月就侵吞了营业款37万余元。南海法院昨向媒体公布,该院近日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该女主管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同时获刑的还有其男友。

  利用漏洞侵吞营业款37万

  女收银主管温某,来自广西,现年30岁。2008年3月,温某来到佛山南海某酒家应聘,两年半后当上收银主管。温某在酒家收市后要汇总其他收银员收取的款项和单据,根据手写菜单与电脑系统前台的数据核对,打印日报表。次日将日报表、单据和营业款一并交给财务人员。

  两年多的工作让温某对收银流程的漏洞了如指掌。自2010年9月20日起,温某从已离职的某收银员(另案处理)处获得其账户和密码并修改了提供收银系统的软件公司工作人员的账户和密码,之后便在酒家收市后利用其职务便利操作电脑,多次用上述两个账户私自登录收银系统后台,通过修改系统数据降低报表中的营业收入额,少缴营业款给财务人员的方式侵吞营业款。

  在2011年1月的一天,酒楼的老板娘发现温某登录系统后台,便暗中展开调查,才发现酒家的电脑系统被人进入后台作了修改和删除,前台和后台的记录相差了几十万元。后经法院审查,认定温某的职务侵占的数额为377400元。

转移赃款男朋友成帮凶

  知道自己的罪行可能已经败露,温某向老板提出休假,并将自己侵占酒家营业款的事情告诉了男友安某。温某将约42万元存入安某新开的银行账户内,后安某转走20万元,温某转走17万元。

  随后,公安机关在温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后,安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南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安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安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南海法院一审判处温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安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