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平装法裁决已定 然卷烟平装战还未结束

菲莫于8月15日称,高级法院支持卷烟平装的裁决,不会影响到对澳大利亚政府的计划提起的其他法律诉讼。

  法院判决后,仍有三个国家——多米尼加共和国、洪都拉斯和乌克兰——向世界贸易组织对澳大利亚的包装规则提起了诉讼。万宝路的生产商菲莫还起诉澳大利亚违反澳大利亚同香港签署的《双边投资条约》。

  “我们认为菲莫亚洲的投资条约案件和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的诉讼的证据充分,”菲莫国际的发言人克里斯·阿根特说。“在有关平装法的所有法律问题得以彻底的探讨和解答之前,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高等法院于8月15日裁定支持联邦政府,驳回了烟草公司提出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卷烟包装平装法是违反宪法的指控。这些公司此前曾辩称,政府实际上窃取了它们的知识产权。

  在未来三年中将被裁决的这些案件,将取决于澳大利亚是否违反了现有的贸易和条约的义务。菲莫和其他烟草公司还将根据平装法降低了多少吸烟率来索要赔偿。

  据IBIS World称,在今年,截止6月,烟草批发额达22亿美元。不过,加上税收和其他成本,家庭在烟草上花费了总计111亿美元。

  “木桩穿过吸血鬼之心”

  不过,贸易和法律专家称,8月15日的裁决,有可能会影响到规范卷烟销售的国际规则,以及贸易协议背后的想法。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法学教授马修·瑞默表示,澳大利亚的最高法院“对烟草行业不死的吸血鬼的心进行木桩穿心”(译者注:据说木桩穿心能杀死吸血鬼,这里指的是对烟草业的致命一击),烟草业长期在不同辖区利用涉及商标的知识产权案件“来阻挠健康方面的管制。”

  瑞默先生认为,此裁决反过来将鼓励其它国家考虑烟草产品的平装措施,激起了政府要求的橄榄色平装的所谓“橄榄革命”。考虑类似规则的国家有新西兰、加拿大、英国、印度和挪威。

  对知识产权权利的讨论已经成为诸如《泛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贸易协议的关键点,目前参与该协议的有澳大利亚、美国和7个其他国家。

  根据现有的贸易协议条款,对于任何威胁到它们收入的条款,跨国公司都选择利用知识产权诉讼把政府告上法庭。

  根据投资国争端解决条款,各国政府可以在争端发生国家之外提起诉讼。

  开创先例

  部分因为烟草公司的行为,吉拉德政府已经把投资国争端解决条款排除在《泛太平洋伙伴关系》之外。

  尽管如此,最高法院裁决平装是合法的,为平衡商业和公共利益开创了一个先例。

  墨尔本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安德鲁·米切尔说,此裁决具有全球意义。

  “这在政治上很重要,因为最高法院的命令现在消除了对政府平装法宪法有效性的所有疑虑,”他说。“所以现在,该行业试图阻止这个世界首个卫生措施生效的国内障碍已经被清除了。”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际贸易讲师约翰·唐表示,此案可能会影响到未来的贸易协议。

  “因为每个国家在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贸易协议方面都享有主权,问题变成了其贸易伙伴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条款,还是寻求折衷方案,允许未来就个案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