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规范保健品化妆品生产 现场审核后方可开工 记者7月13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区新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停产、开工报告制度,以及时跟踪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状况。 据介绍,此项制度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如实申报包括委托生产在内的生产情况、产品批号、产品库存数量、停产因素及预计开工时间等内容,并要求企业停工期间不得擅自进行生产活动,开工生产前必须进行企业自查达到生产必备条件,并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审核后方可开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