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全面推进“金融生态良好城市”创建
据了解,1999年,长沙市率先在浏阳试点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试点工作,并在全辖有序推开。2004年人总行周小川行长提出金融生态概念后,该市委市政府将金融安全区创建提升到金融生态建设高度,以两者有机结合形成了“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模式。十余年来,该市由点及面,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发展。
据人行长沙中心支行肖杰副行长介绍,在金融“创安”的同时,该行积极探索具有湖南特色的金融生态评估工作,形成了包含经济基础、司法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环境5大类项目、60个原始指标的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并采用该指标体系对县市进行金融生态评估,评估结果列为金融安全区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长沙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转变观念和更新理念,围绕推进金融业发展,在建立健全金融工作机构、开展金融业专项调研、引进金融机构入驻、推进金融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着力推进,全市金融工作齐抓共管局面逐步形成。
记者从长沙市金融证券办公室了解到,开展金融“创安”使资金聚集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银行机构对该市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加大,“十一五”期间,累计新增各项贷款4298.33亿元,年均增长29.50%;2011年新增贷款1135.63亿元,占全省的54.58%,当年全市银行业机构存贷比达到101.62%。
与此同时,该市社会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多库一网一平台”信用征信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并进入运行,归集了1700多万条信用信息,为650多万人和5万多家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建立了长沙信用门户网站,对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政府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适用范围,市发改委等21个市直部门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建立健全了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金融“创安”,有效地推进了风险防范和金融稳定。该市制定了《长沙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从制度上建立健全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市政府与“一行三局”成立了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纳入联席会议重要议题。建立了政府与金融机构的长效联系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为保持金融业安全、稳健的发展态势提供了保障。
据介绍,前不久该市专门召开了全市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将金融业打造成长沙市支柱产业,为此突出强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拓宽金融资源整合和集聚发展的空间,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增金融业的竞争力,从而促进金融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