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全面推进“金融生态良好城市”创建

         日前,记者从长沙市“金融生态良好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近年来,长沙市政府和辖内金融机构以金融安全区创建为平台,以金融生态评估为抓手,以整治信用环境为突破口,以防化金融风险为重点,以促进经济金融和谐发展为目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并步入了全面创建深入发展的新阶段。

据了解,1999年,长沙市率先在浏阳试点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试点工作,并在全辖有序推开。2004年人总行周小川行长提出金融生态概念后,该市委市政府将金融安全区创建提升到金融生态建设高度,以两者有机结合形成了“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模式。十余年来,该市由点及面,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发展。

据人行长沙中心支行肖杰副行长介绍,在金融“创安”的同时,该行积极探索具有湖南特色的金融生态评估工作,形成了包含经济基础、司法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环境5大类项目、60个原始指标的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并采用该指标体系对县市进行金融生态评估,评估结果列为金融安全区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长沙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转变观念和更新理念,围绕推进金融业发展,在建立健全金融工作机构、开展金融业专项调研、引进金融机构入驻、推进金融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着力推进,全市金融工作齐抓共管局面逐步形成。

记者从长沙市金融证券办公室了解到,开展金融“创安”使资金聚集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银行机构对该市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加大,“十一五”期间,累计新增各项贷款4298.33亿元,年均增长29.50%;2011年新增贷款1135.63亿元,占全省的54.58%,当年全市银行业机构存贷比达到101.62%。

与此同时,该市社会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多库一网一平台”信用征信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并进入运行,归集了1700多万条信用信息,为650多万人和5万多家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建立了长沙信用门户网站,对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政府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适用范围,市发改委等21个市直部门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建立健全了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金融“创安”,有效地推进了风险防范和金融稳定。该市制定了《长沙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从制度上建立健全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市政府与“一行三局”成立了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纳入联席会议重要议题。建立了政府与金融机构的长效联系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为保持金融业安全、稳健的发展态势提供了保障。

据介绍,前不久该市专门召开了全市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将金融业打造成长沙市支柱产业,为此突出强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拓宽金融资源整合和集聚发展的空间,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增金融业的竞争力,从而促进金融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