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额度为装修费用50%
按照规定,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小修、中修、维修及装修自住住房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过在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主所有权住房时却可以贷款。
根据太原市目前实行的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政策,市民在装修房屋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的标准为每平方米装修费用不能超过2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为装修费用的50%。公积金缴存人在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时,需要提供五项材料,分别是装修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装修合同;不低于装修费用50%的装修收据或发票;自主房屋产权证或已交付使用的自主商品住房证明材料;实地考察报告,包括实地的照片、装修材料收据或发票及考察建议。
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的条件和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同,即:缴存人逐月足额连续1年以上上缴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金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等。
此外,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手续后,如果不超过当初商业银行的贷款额,职工可在当前贷款余额的基础上追加5万元的装修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