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适用房使用状况亟待加强监管
近日,武汉有市民举报该市大量经济适用房在房屋中介挂牌出租。随后咨询了武汉市房管局,经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对前段时间违规出租经济适用房的三家房产中介已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6名房主也各写下《承诺书》,保证不再出租房屋。
江城首开违章出租经济房罚单
今年9月底,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接到百步亭悦秀苑小区居民投诉:小区有业主将本不能出租的经适房出租。房管部门调查时,在社区留存的流动人员登记备案资料里,找到了6户业主的房屋出租合同复印件,6套房屋分别以月租1300元至1700元不等的价格出租。在证据面前,6户业主承认了违规出租行为。
执法人员进而发现,6套房屋中,有4套由武汉联动、金和、天爱等3家房地产营销公司居中介绍,找到承租人。之后,3家公司对此也予以承认。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未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用于出租或者转让"。据了解,经适房所用土地系无偿划拨,政府未收取土地出让金。业主未补缴土地收入前,即便办理了房产证,也不算拥有完全产权。
江岸区房产部门认定,这3家公司提供的经纪服务,违反了我国《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依规给其"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经济适用房出租的情况并不少见,在全国普遍存在,但是取证难,武汉执法部门之前从没进行过处罚。"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规科科长吴克武介绍,以往每次查处时,业主都以房子是借给亲戚住或未收费为由,拒绝承认出租经适房的事实。这次证据确凿,无人敢抵赖。
目前,百步亭这6户业主已清退租户。武汉市房产局人士表示,依据规定,出租经适房若经三次劝阻仍不改正者,政府可将房屋收回,或者按原价回购。
中介为何充当"幕后推手"
多方调查后发现,在很多经适房小区周边的房产中介里,大量经适房被挂牌出租。在亿房网等网站上,经适房出租的信息也很泛滥。记者在网上随意搜寻了几个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名字,结果出来大量租房信息。如汉阳丽水花园小区,出租信息多达40多条。再搜江岸黄浦人家,高达60多条。
一家房产经纪公司的销售经理透露说,这段时间,武汉的房价云里雾里,很多人不敢下手买房。而租赁生意,则成了中介公司的重头戏。"租经适房,只要低调一点,就没有问题。"一名房产中介说。经济适用房的出租在业内司空见惯,瞒也瞒不住。
据介绍,经适房出租操作的关键在于如何规避风险。对于此类业务,中介人员在收取一定的费用之后,通常让租客和房东自行交易,其自身不介入正式合同的签订。
在丽水花园的信息中,有一套四室的房子,月租金高达4000元。随后,记者拨通了信息上登记的电话。据房屋经纪人刘先生介绍,他手上有丽水花园的房子5套,最便宜的月租2000元,贵的4000元。"这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可以出租吗?"记者问。刘先生说:完全没影响,这里的房子已过了5年,上市卖或出租都没问题。
"经适房过了5年,并不代表可以交易。"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规科吴克武科长给出相反的答案,"经适房属于保障房,土地性质是划拨的,政府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他介绍说,因此,即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满了5年,也不意味着取得了完全产权。需要补交了政府的土地收入才能算是取得完全产权,才可以像商品房一般用于出租或者转让。现在,几乎没人补交土地出让金。
目前,武汉市正在进行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清理。针对违规出租经适房的内容包括:个人违规出租、转租、转让行为(包括廉租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擅自发布、接受委托、代理房地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买卖、租赁、转让信息等行为,也在清理之列。
准入和退出管理亟待完善
好不容易才买到经济适用房,业主为什么要出租呢?昨日,记者采访到百步亭悦秀苑将经适房出租的两名业主,他们均大倒"苦水",表示出租是"迫不得已"。
百步亭业主高女士表示,他们夫妻和孩子都在武昌上班上学,住在百步亭太远,非常不便。一家人只好挤在武昌单位分的一间小平房里。房子空着也很可惜,所以他们就拿出租了。她表示,并不了解经适房不能出租。同样清退了房客的唐先生也说,他长年都在外地打零工,收入不稳定,每月还有房贷要还。为了还房贷,才将房子出租的。
还有一些经适房业主认为,他们不是在出租房子牟利,只是"交换使用"而已。他们表示,经适房大多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他们只好在单位附近租房住,用房租补贴自己租房的费用。
"任何情况下,经适房业主们都不得将房屋出租或用于经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说。他表示,经适房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允许出租,这是法律规定。如果当初购房者认为交通不便,完全可以不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后再出租,是对国家资源的浪费。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人员表示,要管好经济适用房出租,关键是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细则,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停业,该收房的收房。一旦查到违规,将每一次的违法者公之于众,或许对于打击非法出租行为,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有一位房产中介人员认为,面对经济适用房出租,堵不如疏。现在经适房大多位置较远,周边配套不完善,很多本土武汉人都不愿意住过来,导致很多经济适用房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是很多外来人员、学生,的确有租住需求。"要缓解这个矛盾,有关部门不如建立经济适用房租赁机制。如果房东出租,可以通过征税等手段进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