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打的房流水的妻?

    8月初,在江北买房的市民程先生,因为购房署名问题,与女友产生争执,结果前一天还高高兴兴去看房,次日就分手了。上周《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有网友感叹,“从今以后,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
      据《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夫妻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进一步提出,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此解释一出,婚前房产署名问题跟婚前财产公证一样,被摆在了准备结婚的年轻人面前。上述今年准备结婚的程先生,经过仔细对比之后终于在江北一楼盘下定,但次日就和女友因署名问题发生了纠纷,结果闹得分手。程先生透露,买房双方都有出钱,但女方出资较少并且要求登记两个人的名字,遂导致双方分歧。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一出,更坚定了他退房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