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宵排队无果 南宁300余套未分配经适房给谁?

 7月30日,南宁市鑫利华花城经济适用住房楼盘公布购房名单。当初彻夜排队获得准购资格的申购户中,100多人榜上无名,200多人的公示面积与申购面积不符。8月1日,部分申购户来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住房局)讨说法。住房局有关负责人答复,当时报名只作为意向调查,并非购房依据;并且按照7月29日该局下发的购房提示,单身人员的购房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两天一夜排队选房成“浮云”

陆先生今年32岁,有个谈了十年的女友,迟迟没有结婚,是因为他没房。2010年,他得到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今年7月12日,经过了两天一夜的排队,陆先生成功报名登记了一套70平方米至82平方米的房子,“当时高兴极了,感觉好幸福,恋爱长跑十年啊,总算能成个家了”。

7月30日,陆先生高高兴兴地去“看榜”。张贴出来的名单约有2000人,他“扫”了一遍下来,惊出一身冷汗,“没我名字?当时就像一桶冷水从我头上浇下来。”他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没有看到他的名字。

与陆先生遭遇相同的,还有36岁的陈先生,他去年7月份才结婚,现在等着房子生小孩。7月12日,他成功登记了一套70平方米至82平方米的房子,随后抓紧时间向亲朋好友借足了购房款。可7月30日得到消息,他这次也买不到经适房。

7月12日,南宁市鑫利华花城经济适用住房楼盘开始报名申购,众多申购户彻夜排队(本报7月13日15版曾作报道)。报道中,那位排在前10位的申购户余女士,曾势在必得地对记者说:“只要不出意外,这次申购肯定有我的份”。遗憾的是,7月30日,最后一批选房名单公示出来,余女士也榜上无名。

据了解,还有100多名“一人申购户”两天一夜的排队化为“浮云”。他们不能理解的是,在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7月11日发的报名须知里,有注明“本次登记报名的名额数量以可售房源数量为准,报满即止”,陈先生说:“报名须知的意思就是说,2000套房子可给2000个人报名,为什么现在我们100多人报了名却不得购房?”

迟到的“提示”限制单身购房面积

据记者了解,本次经适房可售房源共2014套,按销售面积划分为以下三类:小于58平方米的一房有232套、58~70平方米的两房有331套、70~82平方米两房或三房有1451套。

7月12日,罗冠红女士排在队伍的第一位,她报名购买70~82平方米的房子。然而7月30日她去看公示名单时,发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小于58平方米”这一组。与她遭遇相同的,还有200多名“一人申购户”,登记时选的是70~82平方米,公示时被分到70平方米以下的两个组。

“鑫利华”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经济适用住房选房购房提示”,说“这是南宁市住房局7月29日发出的”,让300多名申购户去那里找答案。

在这份迟到的“提示”中,有一条写着“根据房源情况和政府保障资源和合理配置,单身人员购房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其中单身人员就是“一人申购户”。

陈先生说:“我申请那一年是单身,从申请到获得资格再到有房源,我已从单身变成了三口之家,为什么让我购买面积小于58平方米的房子?”

申购户们最不能理解的是,作为“提示”,为何不在他们彻夜排队之前发出,而是开盘当天随着公示名单出现?“其实我并不是单身人员,我家里还有父母亲和我儿子,如果在我报名登记的时候出了提示,我就把家人的名字写进去了。但是根据以前的有关规定,写不写都是一样的,写进去了申请资格还要审查很多。”罗女士说。

现在,70平方米至82平方米的房子空出300多套无主,申购户们猜测其中有猫腻。于是,8月1日,部分申购户来到南宁市住房局讨说法。

让有限资源覆盖更多的人群

对申购户反映的问题,记者进行了归纳,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针对这些问题,住房局有关负责人昨日一一进行了解释。

1.为什么要对单身人员购买的面积作限制?

答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南宁市在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80平方米,家庭成员为3人以下的保障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家庭成员为4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

但同时考虑到,经济适用住房是为了解决无房和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为了合理地配置保障资源,根据房源和申购家庭人员情况,近期住房局调整了过去由申购户自由选择户型面积的做法,规定单身人员购房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下,71~80平方米的住房主要考虑解决多人户家庭,以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和保障功能更趋合理。

2.单身人员家庭已排队登记,为什么榜上无名?

答复:按照7月29日发布的“提示”,单身人员只能购买7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因此,316名“一人申购户”登记了71~82平方米户型的,被分配到7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里,但这类户型只有107套房,参加选房的200多人因为顺序编号靠后失去了选房资格。但这个顺序编号并不是7月12日当天排队的次序,而是申请家庭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的顺序编号。这是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

在7月11日发给申购户的“报名须知”里,已写明“本次登记报名仅作为申购户购买住房面积的意向调查,今后开盘选房以主管部门审批确定的选房方案为准”,即已经提前告知了申购户,报名登记并不是购房依据,因此,申购户们“报名得了,买房就能得”的理解是错误的。

目前获得购房资格的人较多,政府正在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和速度,今年开工了多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除了鑫利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还有康岭花城、安吉华都等项目,申购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这些项目中报名选房。

3.空出300余套70~82平方米的房子无主,是不是留给某些人“走后门”的?

答复:这次具备销售条件的房源一共2014套,按照近期调整的做法进行分配后,还剩300余套70~82平方米的房子。目前已通过审批的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家庭申请户为1.2万多户,已安排4000多户家庭选房,还有8000多户家庭待选房解决多人户家庭住房问题。

在待选房的家庭中,有不少是多人户家庭,为了让保障性住房的资源得到更大的利用,这300余套70~82平方米的无主房,我们将在政府网站、办公场所和媒体上公布,并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进行选房。

如果谁不符合相关条件却得到了70~82平方米的房子,那么可以直接到住房局的信访办反映,同时以后在大户型的分配上,将邀请媒体监督。

4.南宁市《管理办法》里并无针对单身人员的规定,7月29日发的“提示”是对单身人员的歧视?

答复:在鑫利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上首次改变了分配方式,这是南宁市限制单身人员购买7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第一个项目,部分报名购房的单身人员不理解,认为他们可以按以前的做法自由选购住房,不应限制单身人员的户型面积。

的确,以往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按意愿进行选房,现根据南宁市房源和申购家庭人员结构情况进行调整,目的是使政府有限资源最大化地扩大保障人群,让更多的住房困难户住上保障房。

另外,根据今年4月份南宁市出台的《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若干规定》:按“满足基本保障”的原则,控制各类住房的套型面积,尽量增加保障性住房套数,为保障对象多提供小户型、功能齐、质量保证的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保障性住房,解决的是基本居住问题,不是舒适、改善型住房,单身人员居住困难应当解决,但应切合实际,面积的分配应当与现居住人口相适应,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也将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规划设计,以便有限资源最大化地扩大保障人群,使更多的住房困难户住上保障房。

5.为什么以往申购户在选房面积上不控制,现在要控制?

答复: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建立是从1995年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也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第一阶段(1994年~1998年):1994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南宁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始建设安居工程,因此在销售上只要个人意愿申请在立项的小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都能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当时不乏有高收入人群买到了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阶段(1999年~2007年):1998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不单是购买人群上放得较宽,在销售管理上也相对宽松,不少中等收入家庭都能买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阶段(2007年-2009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出台了南宁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对经济适��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家庭成员为3人以下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为4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8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