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正佳东方国际违规还需细思量
我担心,广州规划局的这一纸公文将导致这个已经烂尾超过十载的商业项目再次陷入烂尾状态。我仔细研究了规划局的公文,发现这次规划部门提出的主要罪名就是“擅自将该楼办公部分作为‘酒店式公寓’进行宣传和销售,欺瞒购买人(或预购人),涉嫌虚假销售,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按理说,烂尾楼曾经是严重影响广州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有专门的文件要求要采取“一楼一策”的办法尽力盘活,一般都采取开辟“绿色通道”的做法。我曾经参与麓景台项目盘活的全过程,政府的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和房管部门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否则按正常的途径和程序根本就不可能盘活。
我感到很奇怪是,为什么广州那么多项目都可以将酒店或写字楼用途和性质的项目建成酒店式公寓,尤其是在珠江新城的许多项目,而偏偏这个已经烂尾十多年的项目却不让其利用这个办法来盘活呢?如果说,别的项目都可以通融和变通,为何这个项目就不可以再通融和变通一次呢?
我相信正佳东方国际公寓或合银广场这个项目一定也按正常途径和程序做过多次的努力和申请,而且正佳广场的塔楼也是按酒店式公寓来盘活和兴建的,他们不可能不了解这些审批程序和途径。但他们最后为何却要铤而走险,采取擅自改变项目功能的做法呢?到底是他们的问题还是规划部门的问题呢?
我认为,规划部门在制定用地性质和用途时应该更多地研究和考虑市场因素,而不是想当然地主观武断,这恐怕也是过去造成如此多烂尾项目的原因之一。
还有就是,这个项目的改建、促销宣传和开盘销售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何规划部门到现在才出来叫停?如果是违规改建应当尽早叫停才是,现在才叫停将会造成严重后果,规划部门是否也要承担严重失职的责任呢?要是按规划部门现在的意见来整改,不仅这个项目可能会二次烂尾和大批购房者将会陷入合同纠纷,还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