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亳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93亿
从消费市场看,城镇市场消费占重要地位:今年1-2月份全市城镇消费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79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3.27%;其中城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6亿元, 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2.04%;全市农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14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6.73%。
从企业规模看,限额以上企业销售增速进一步加快:从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消费行业来看,今年1-2月份限额以上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6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20.38%;限额以下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32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8.16%。
从消费行业看,住宿餐饮业仍保持较高增速:1-2月份全市批发、零售业实现销售总额37.1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7.7%;1-2月份全市住宿、餐饮业实现销售总额3.6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6.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
从消费层次看,居民消费升级步伐加快:万村千乡、家电下乡等政策的实施有效拉动了我市家用电器类的消费能力,房地产市场的回暧推动了家具、建材、装饰材料等商品的旺销。1-2月份,全市家用电器类商品销售总额0.29亿元,同比增长44.8%,是全市社消总额平均增幅的2.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