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某知名连锁女掌门过世 引发遗产纠纷
“温州不缺豪门,也不缺恩怨。”一位网友评论说。
近日,陈某父母将“桂新园”老板马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陈某意外身亡后留下的遗产进行分割。据称,陈某父母要求分割的遗产有:桂香村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桂新园)50%的股权;海南某食品有限公司6%的股权;16处不动产以及两辆汽车、银行存款、股票等。据评估,仅16处不动产就价值9000万元。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为打这起官司,陈某父母上交法院的诉讼费用就达到了数十万元。
女掌门意外去世引发遗产纠纷
这起被诉至公堂的“豪门恩怨”缘自一场家庭变故。
陈某出生于1969年,在陈家排行老二,在温州市桂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9年6月25日,陈某在小区内晨练,随后失踪。一天后,她的尸体在其居住的别墅区附近的蒲洲河里找到。对于陈某的死因,最后的说法是溺水身亡。
“事发后,其实我们还没有想到什么遗产继承的事,是二姐夫(马某)主动提起要把二姐的遗产让我父母来继承。”陈某的妹妹陈建秋说。
给陈某办好丧事,陈建秋回到公司上班,公司一名员工对她说,同在公司里上班的马某的妹妹想要修改陈某生前制订的公司章程。
陈建秋说,对这一点,他们(陈家人)也觉得很正常,毕竟陈某已经过世了。
让陈家人感到蹊跷的是,陈某丈夫马某把公司里的三笔钱转到了一位亲属的银行卡上,分别是800万元、100万元和450万元。“后来,这些钱又转回到了马某的银行卡里。”陈建秋说。
陈建秋认为,最终导致双方闹上公堂的导火线,是一只手表。
据陈建秋的描述,陈某过世界后,遗留下来一只手表,而马某却将手表送给了马家的一位亲戚。对此,陈家人尤其是陈某父母非常生气,“我父母知道后,还批评了二姐夫(马某),不该把二姐的东西随便送人。”陈建秋说:“这只手表二姐花了6万多元买的,是她购买的第一只如此昂贵的手表。”。
陈建秋说:“从那以后,(马某)就很少来我父母家了。”
在亲友的劝说下,第一次起诉撤诉了
后来,陈某父母听说马某打算另外购置房子并搬家,还打算取消公司每年给陈家人的分红。
去年9月份,陈某父母到法院起诉马某,要求分割陈某的遗产。几乎是同一时间,陈建秋被马某停职了,理由是陈建秋“利用职权之便利蓄意隐匿或遗失公司财物,造成公司日常营运受到干扰,以致公司经济和名誉受损”。
在被停职之前,陈建秋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是行政总监。
事后,陈建秋解释说:“其实当时公司印章等物丢失,已经向他(马某)报告过。”
这是第一次诉讼。后来,在众多亲友的劝说下,陈某父母撤诉,双方开始进行调解。
但是调解也无法让双方取得一致。同时,马某在未知会陈某父母的情况下,带着两个孩子把家搬到了别的房子里。
于是,陈某父母再次到法院起诉马某。
仅不动产就价值9000万元
2010年2月4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开庭不公开审理了这起遗产纠纷案。
据知情人士透露,马某没有出现在法庭上,陈某父母也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但是在法庭上却坐着温州最大牌的两名律师,一个是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的董平宇,他是陈某父母的诉讼代理人;另一个是浙江嘉瑞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瞿韶军,他是马某的诉讼代理人。
在这起诉讼中,陈某父母仅向法院预交的诉讼费就达数十万元。在诉状中,陈某父母称,陈某留下的遗产有浙江桂香村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桂新园)50%的股权,海南某食品有限公司6%的股权;16处不动产、两辆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手表和黄金等。
据知情人士称,仅诉状上提到16处不动产,经评估价值达9000万元,而公司股份和商标等还未进行评估。
此案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马某不但没承担陈某发生意外以后应该给予岳父母的赡养费,还私自转移财产,悄然举家搬迁,并阻止两个小孩探望外公外婆。”陈某的妹妹陈建秋说。
陈建秋是陈家老三。在开庭当天,法庭裁定不公开审理此案,陈建秋是唯一获准旁听的人。
对于这起诉讼,来自马某方面的消息说,由于陈某的遗产纠纷官司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公司的商业机密,他不便透露,也不接受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