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集团高院上诉国美 控制权争夺战火重燃

*ST三联发布公告称,三联集团首诉国美电器、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等关于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之拍卖合同纠纷案被山东省高院驳回后,近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近期受理该上诉。

  去年1月7日,因三联集团担保中信银行济南分行的银行贷款3900万元,中信银行济南分行申请拍卖三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2700万股。2008年2月14日,该部分约10.69%股份被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以5.37亿元竞买成交。而山东龙脊岛为国美电器收购的公司,国美电器实际上为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

  公告披露三联集团的起诉原因为,“该次拍卖行为存在诸多可疑之处”,但并未披露细节。

  据悉,在黄光裕遭查后,中国证监会曾对外披露,其遭查涉及操纵三联商社股价问题。当时,业内质疑,国美相关公司的高管有预知国美参拍、提前买入股票、拍卖后精准套现的嫌疑。

  此次三联集团起诉除国美电器关联公司———济南国美电器、山东龙脊岛、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外,还有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三联集团要求,判决10.69%股权的拍卖无效、上述被告连带赔偿损失5000万元,暂保留其余巨额损失的索赔权利,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对于被诉,国美电器一位高管表示,既然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国美已无任何可对外披露的信息,相信法律会给予公司一个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