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541家零售药店纳入分级管理体系
有关人士介绍,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及经营条件,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零售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二级零售药店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零售药店在二级药店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限制类药品,如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按处方药管理的药品类兴奋剂品种等国家规定严格管理的处方药、生物制品、注射剂药品。
据悉,乌鲁木齐市是新疆实行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惟一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