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零售业尝试明码实价 亮出进货“底牌”

“本店商品平均综合毛利率不超过9% ,其中生鲜类进销差率不超过6.5%;促销商品不超过5%......”这是记者今天在一家超市看到的。谈起这一做法,该超市的负责人说,亮出经营底牌,可以让消费者最大限度地享有了价格知情权。

  经营者亮出进货“底牌”

  “亮”底牌 杜绝价格欺诈

  据介绍,做出该承诺的万光诚润超市,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前提下亮出底牌制定实价,目的是让商品价格更实在透明,消费者可以明明白白的消费。“超市的这种价格公示实践,是对明码标价的一种升华。”烟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消费者角度讲,亮出“底牌”,更主要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证明企业的商品价格是“实”的,没有虚高成分,让消费者花钱能买到真正物有所值的商品,得到更多的实惠。从商业诚信的角度讲,价格诚信的基础是价格公开,超市的做法使该企业的商业诚信上了一个新高度。

  该负责人说,这种率先实现“底牌”透明的做法,在全国尚不多见。

  “实”价格,适应市场需求

  有些经营者为了获取最大利润,虚高价格,虚假让利,坑骗消费者,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环境,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和购买能力。“针对市场现状,有必要对其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实价管理。”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调查了解,烟台较正规的市场,如超市、综合商场中,基本都实现了明码“标”价,但尚未实现明码“实”价,价格虚高且不稳定,随意打折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另外,很多虚高的价格,将消费者“拒之门外”,造成有价无市或市场萧条。针对价格虚高的现象,实行明码“实”价,要求经营者以经营成本为基础,加合理利润作为营销价格,将抑制价格虚高现象,使商品和服务价格向其价值回归,同时能够消除经营者因高价销售获得的暴利。

  目前,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除了房产、汽车等大宗商品外,几乎所有的日用消费品和服务都实行明码“实”价。鲁东大学商学院经济学博士梁姝娜说:“实行明码实价不是对市场形成价格的否定,相反,这是对健康市场的维护。”

  “讲”诚信,实现购销双赢

  专家认为,“明码实价”的重点在“实”上,所谓价格实是指价格反映了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不是虚假的高价,也不是倾销的低价。

  经营者卖得清清楚楚,消费者买得明明白白,梁姝娜认为,实行明码实价也能够实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赢。明码实价,使经营者以诚信的形象站稳市场,扩大销量,从而能够获得稳定、丰厚的利润;明码实价不仅能够使消费者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商品和服务,并且可能购买到比价格虚高时更多的商品和服务。

  作为政府支持的一项系统诚信工程,超市公示价格实践经营的效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