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相符的原则和单、证相符的含义?

严格相符的原则[Doctrine of Strict Compliance]在跟单信用证方式下,受益人提供的各项装货单据,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这就是国际上各银行对单据普遍实行的“严格相符的原则”。所谓严格相符是指“单证相符”,即单据内容和信用证条款的各项规定相符;及“单单相符”,即单据与单据之间的内容相符,只要做到这两个相符,议付行即可凭单议付,开证行要凭单付款,受益人可安全收汇。当然,作为受益人本身,还应注意“单货相符”和“证同相符”的问题,即单据反映的情况与货物的实际情况相符,信用证的条款与合约的内容没有矛盾,可以接受。如发现单货不符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发现证同不符则应及时通知开证人修证。总之,做好四相符是安全收汇的保证。

     单、证相符[Conformity of Export Documents with L/C)  信用证项下的出口业务,在办妥出口手续以后,向银行交单的全套出口单据内容必须与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完全一致。它是保障及时安全收汇的基本要求。外贸企业对收到的信用证,应及时加强审核,发现与合同不符或其他无法履行的条款,应通过业务部门与国外客户联系修改。同时应提高出口单据的质量,加强出口单据的审核工作,以免由于工作上的差错,造成出口单据与信用证不一致的情况,影响交单和收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