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及时申领FORM-E将享受最大关税优惠 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从2005年7月20日起,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降税计划正式启动。到2010年,中国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东盟6个老成员将相互取消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建立自由贸易区,彼此关税将降至零。而越南、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等4个东盟新成员将享受5年的过渡期,至2015年与中国实现自由贸易。我国货物出口到东盟国家,凡符合双方签订的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只有凭FORM-E才可获得减免关税的最大优惠待遇。否则,只能享受WTO最惠国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