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中国必须反击美国贸易保护主义

香港《大公报》14日刊文《中国必须反击保护主义》说,对于轮胎案,中国坚决反对、坚定维权,并保留做出反应的权利。在反应上,可以采取双轨制,一面循WTO途径投诉所受的不公平待遇,另一方面也可部署非WTO措施,而这在国际上也有先例。

    文章摘录如下:

    美国总统奥巴马于十一日宣布,按特保条例对来自中国的入口轮胎征收为期三年高达三成五的惩罚性关税。十三日,中国商务部启动对美国部分汽车、肉鸡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我们认为商务部这一反击措施是及时的,值得赞赏。

    中美贸易磨擦长年不断,但轮胎案意义更为重大,尤其值得关注。轮胎案起因,乃美国工会以中国商品扰乱市场为由,申请由特保条例对中国入口加以限制,为此案中国曾派出九人代表团,前往美国进行交涉。案件的意义重大:这是奥巴马上任后的首宗贸易判案,所以广被视为他对国际贸易及对华两大政策的风向标。之前许多案件(如上述钢管案)都由商务部处理,层次未如此次高。

    过去布什政府曾有六宗以特保条例为基础的限制入口申请,但全都未获通过,这次奥巴马上台后首宗便取得成功,已清楚显示了新政府的非自由贸易倾向。其实这并不意外,之前在刺激经济方案中,便纳入了“买美国货”条文,引致国际上的强烈反对。

    这次案例是赤裸裸的保护主义,所谓中国商品“扰乱市场”的说法完全不能成立。最明显者是,美国主要轮胎生产商并未参与,只由工会提出,形成了“真正原告缺席”的怪事。原因是美国企业早已转向生产高端轮胎,与由中国入口的中低端产品未多直接竞争。与轮胎相关就业亦多在销售安装方面,故有美国估计指,每保全一个制造轮胎的职位,便会令大量其它工作岗位流失,最终引致二万多人失业,且消费者要多付出六至七亿美元,受影响最甚者是低收入阶层:人们或会延迟购买新胎,并因此导致交通安全问题。

    对中国来说,受影响出口将以十亿美元计,受影响工人则达十万。更严重者是此次特保先例一开,其它行业(如纺织等)亦拟跟进,故中美经贸关系料将鸡犬不宁。因此,中国须认真应对此案及跟进事态发展。

    中国商务部长指这是严重的保护主义行为,且违反WTO规则及美国政府在G20峰会的承诺;对此中国坚决反对、坚定维权,并保留做出反应的权利。这确是义正辞严的回应,但美方只会观其行而不会听其言,因此已是做出反应的时候。

    在反应上中方可以采取双轨制,一面循WTO途径投诉所受的不公平待遇,另一方面也要部署非WTO措施,而这在国际上亦非未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