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步鱼里吃出烟蒂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连日来,山东威海的钱女士被一袋马步鱼惹得好不心烦。她在市区某超市为其小孙女购买了一袋香辣马步鱼,因嫌辣,小孙女当时没有全部吃完,可后来再吃的时候出现了意外。原来,当小孙女再次食用马步鱼时,总觉得有一块鱼嚼不烂。钱女士过来一看才发现,原来这块嚼不烂的马步鱼竟然是一个被芝麻和果酱包裹的烟蒂,小孙女当即就把吃的饭全吐了,并一再担心自己会不会得什么病,也变得不爱吃饭了。
随后,钱女士找到这家超市问个究竟,超市工作人员说由于时间太久了,只能将她当时买鱼的4.38元返还给她,钱女士不同意处理结果,因为自己的小孙女因此受到了影响,可超市又说,依照消法最多可获得一倍的赔偿。
6月11日,钱女士投诉到当地环翠区消协。消协工作人员认为,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消费者在购买了“问题食品”后,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经过协调,这家超市最终给付钱女士43.8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