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眼镜一周观察(5.18-5.24)

一、儿童眼镜市场备受重视有商机(出自:28商机网,5月18日)
事件提示:当前中国学龄前儿童的近视比率较十年前大幅增长二至三倍,其中六至七岁的幼儿园大班儿童的近视比率,由十年前的百分之七,大幅上升至百分之十八,几乎五个学童中就有一个近视。可以看出近年来幼儿近视年龄呈现直线下降的趋势,除了视力保健问题刻不容缓外,也显示出儿童眼镜市场备受重视,商机无限的时代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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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 焦 点:让孩子快乐的心理战术,即让儿童自己选购配戴眼镜的乐趣!在国外,儿童眼镜和成人眼镜一样,非常受到商家的重视。他们在儿童眼镜的设计上颇费心思,总是会花大量的时间去迎合儿童的心理,并且在设计时还附加一些额外的元素,能够让眼镜在孩子面前不仅仅是工具,还是玩具。

点    评:面对21世纪之后出生的儿童群体,由于接触各种电子产品的机会大大增多,再加上传统遗传及用眼不规范等因素,使得这一代儿童近视率急速攀升,更加重要的是我国儿童群体人口基数的惊人庞大,意味着将显现巨大儿史无前例的儿童视力保健市场,其中眼镜消费和视力预防矫治服务将是潜力无限。诚然,儿童的自我判断能力有明显限制,但2000年后出生的一代大多具备了个性极其活泼、主见化,针对其眼镜款式产品的设计开发就必须跟上他们的思维和心理,这也是本土设计师依据对本土心理了解占据一定优势而带来显著的对外竞争优势。


二、太阳镜消费待解价格迷局(出自:北京商报,5月19日)
事件提示:盛夏将至,太阳镜受到越来越多时尚人士的青睐。但据记者调查了解,要买一副价格实惠、质量上乘的太阳镜并非易事。镜片、镜框、做工、品牌等诸多因素决定,太阳镜价格在30元至3000元之间相差悬殊,而多数消费者并不能确切说出那些3000多元的与30元的区别。
关注指数:★★★★
聚 焦 点:很多消费者说,价格而言,不知道应该去装修华丽的连锁眼镜店,还是去眼镜城的摊位。连锁眼镜店里看上去质量比较有保证,但价格虚高,还听说他们的货很多也都是在眼镜城里进的。眼镜城里200到300元间基本能买一副专卖店里1000元左右的眼镜,而且质量更好。但也有人在眼镜城上当受骗,觉得里面价格混乱,杂牌众多,质量不一。这让多数消费者感觉无所适从。

点    评:上述提及的太阳镜价格之谜,其实也部分程度反映在了光学镜等领域,主要还是个别商家的不诚信操作引起的不良反馈,如个别连锁专卖店对消费者的产品质量承诺并非完全兑现、使得销售价格大大超过了实际使用质量的对应价格,这样的话消费者自然不买账了的。针对夏天太阳镜消费旺季来临的情况,要遏制住价格相对乱的现象,则首先有关监管部门要立即行动加强管理与处罚,同时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应发布倡议书强调诚信并约定对外对内监督、积极协助监管部门,经营商家也应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以让自身长效经营下去。


三、沪苏“吴良材”之争 不服改名判决苏州方要上诉(出自:现代快报,5月22日)
事件提示:“一审法院将字号权和商标权混淆了。”南京东方瑞信律师事务所阎世强律师说,“字号权和商标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民事权利。苏州吴良材通过合法的途径首先取得了在苏州地区的‘吴良材’企业字号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法院却要求苏州吴良材改变字号,这是将商标权和企业字号混淆了。”
关注指数:★★★
聚 焦 点:一审判决提到:上海吴良材前身创始于十九世纪初,后经历数百年产品、技艺和服务的传承与积累,逐步形成“吴良材”独特而丰厚的品牌价值。苏州吴良材对此不能认同。“‘吴良材’是祖先留给我们后人的文化遗产和公共资源。”阎世强说,全国各地有多达三四千家使用“吴良材”字号的眼镜服务企业,“这说明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目前,谁也无法独占吴良材的字号。”

点    评:本以为一审的诉讼可使得吴良才告一段落,但利益之争总会将事情再起波澜,希望这样的争议诉讼能对行业进一步发展及相关类似纠纷出来带来真正利好。我们注意到,被告指出全国各地使用吴良才字号多达数千家等事实,所以吴良才品牌应属于公共资源,相信正是吴良才数百年的深远广泛的影响力与巨大价值,才造就了这么多家各地“吴良才”眼镜店的涌现,这也就更加需要我们用法理与公正精神来弄清楚其中的是是非非,到底是属于一家的正本清源,还是归为社会公共财产、可以共享呢?


四、镜企创牌正当时 “驰名商标”当慎行(出自:眼镜制造)
事件提示:眼镜业“驰名商标”纷纷涌现,是否说明眼镜业创牌成绩斐然,上了大台阶呢?眼镜行业和企业重视商标,正视品牌培育、市场价值,这似乎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在2008年,眼镜行业诞生的驰名商标,其中一部分是通过司法认定,而司法认定在近年却是泛滥成灾,认定过程颇受争议,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关注指数:★★★☆
聚 焦 点:在这场“驰名商标”认定,各利益方各取所需的商业游戏中,单单缺少了“驰名商标”的真正裁判——消费者。当一切回归理性,真假是非自有分辨,眼镜行业“驰名商标”也不例外。眼镜品牌但凡能经受市场竞争的检验,能够经受住消费者的切身体验,不经风雨,恐怕很难万变最后的赢家!

点    评: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似乎怎么看都像是“皇帝的新装”,只有企业经营者的自我陶醉,而全然背离了广大公众而受到鄙视,希望眼镜企业的相关跟风能适可而止。作为中国品牌的顶级荣誉标志之一——中国驰名商标,其认定是需要一系列整体的、严密的、高门槛的指标体系,需要多方面资质考核与多渠道评判,不存在一家之言说了算的可能性,如这样操作的话将是对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大为损害,终将是“纸包不住火”的短暂游戏。


五、第二轮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申领(出自:中国眼镜网,5月23日)
事件提示:尽管当年颇具争议,但很多企业都申报了眼镜生产许可证。如今,五年过去了,这个制度实施的情况如何呢?当务之急的换证工作又该怎样进行?为此,我们采访了国家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高级审查员——万新光学的副总欧阳晓勇先生,希望他能给广大镜企指点迷津。
关注指数:★★★★
聚 焦 点:欧总认为,如果没有行业准入制度,任何人只要愿意并有一定的资金都可以从事眼镜产品的生产与加工验配,这种不分良莠一拥而上的现象,对目前金融危机下的眼镜行业发展可能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但质量无法保障的后遗症也就随之产生了。特别是部分生产企业和小型零售企业,因不具备生产加工的条件,人员素质又较差,且管理水平低下,其产品质量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结果就为劣质产品的泛滥提供了空间,不利于行业发展,不利于公平竞争。

点    评:任何一个行业都是有一个准入门槛,制造业特别如此,眼镜生产许可证作为准入门槛的载体,已良好顺利地承担起了这方面的职责,这也是主流眼镜业人士为整个中国眼镜产业长远考虑的共同选择。由于国内眼镜企业大多为中小型,家庭作坊式的也占有一定比例,后者的经营极不规范,价格与质量的不对称扭曲,一旦引起局部市场交易的混乱,对中小眼镜企业产生冲击,之后原本正规的眼镜企业也开始了效仿家庭作坊式的做法来抢回或抢占市场,从而引起了市场的进一步紊乱,眼镜生产许可证的刚性约束和强制实施可全面性解决这一行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