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大型商场将开业 竞争对手警告商户进驻
禁入通知:通知还是通牒?
甲商场在这份通知中明确提出:近期“乙商场”即将入驻我公司附近,我公司希望贵公司(指经营方——编者注)遵守承诺,保持与我集团的全面合作。望贵公司作出选择,一旦选择入驻乙商场,我公司将立即撤柜并报集团全面停止贵公司与我公司的合作。
甲商场的几位业户,向记者证实甲商场确实曾发文,但不愿意透露姓名,如果他们想继续在商场经营,就必须要维护关系,不能闹僵。据了解,所有经营业户在进入商场时,都会与商场签订合同,合同中会写明相关竞争与保护条款。甲商场此次特别发文,且语气十分强硬,是通知还是通牒?
乙商场在招商工作中,了解到甲商场有此禁令,深表遗憾。业内人士称,甲商场敢于发这样的通知,是因为其隶属的集团在全国都有分店,并且业绩不错。如果一个品牌想进入此集团,就必须要遵守其设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品牌代理商不敢得罪该商业集团。
禁令对一线热销品牌无效
如此一纸通知,能起到多大作用呢?一位在商场经营多年的服装代理商说,这样的禁令,对一线品牌与热销品牌不起作用,只对经营不善或者知名度较小的品牌有约束力。
一线品牌是商场力争的客户,想抢都抢不来,而且,一线品牌大多对自己的营销有完整的规划,轻易不会在相邻的两个大商场内同时开店。而热销品牌进驻大型商场,不分远近,只挑人气。比如阿迪达斯、耐克这样的品牌,在太原街范围内,分别在中兴、新世界百货、鹏达等店都有专柜,也不见有一个商场敢给他们发出任何禁令。因此,甲商场这份通知,事实上对热销品牌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毕竟热销品牌带来的不仅是销售额,还有人气。对这样的品牌,商场不敢得罪。本报记者 黄进
一位业内人士称,商场与经营业户,是互利互惠的双赢关系,双方都坐在同一条船上,商场人气旺,业户收益则高。一般情况下,商场希望独有品牌越多越好,这样具有品牌忠诚度的消费者在购买某一商品时,就必须来这家商场,这是商场保持竞争力的一种手段,也可以保证经营业户的利益,无可厚非。
沈城的百货业,目前还未进入肉搏战程度。行业内有同一品牌回避在临近商场开店的规则,但多以方圆一公里以内等字样含糊表示。而像甲商场如此指名点姓针对某一商场而采取禁入的方式,等于直接向竞争对手宣战,似有不妥。
目前沈城商业发展迅速,商场不可能一家独大,采用强制手段限制品牌代理商的经营,有可能逼走代理商。目前新开业的商场,为吸引经营业户,会提供许多优惠的条件,对在旧有商场经营不善的业户来说,诱惑极大。而且,禁入这种手法看上去并不高明,如果商场人气够旺,品牌会主动进来,采用禁入竞争对手的禁令,实际是不自信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