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工商率先成立网监 五条路径培育“网店老板”
据悉,这是全省工商系统率先成立的网监队伍,而在此前不久,工商机关被赋予了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新职责。
林介文指出,温州工商系统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立足“服务、监管、维权”三大职能,探索建立网络经济监管与服务机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温州工商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的培育,适时组建网站协会,重点在以下几方面探索该市网络经营主体的培育方式与路径:
1.积极培育行业门户网站,鼓励和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加快信息化建设。
2.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大型百货商场和购物中心建设网上商城,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应用。
3.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积极探索日用品上网销售和配送的有效模式。
4.着力推进票务预订、家政信息、健康咨询等网上业务,提高电子商务在服务领域的应用水平。
5.推进公共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有重点地培育一批公共电子商务平台,吸引国内外工商企业入驻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加强网络经营行为的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也是温州工商网监队伍的重要职责。《市场导报》记者获悉,各地网监大队将重点查处利用网络从事的以下9种违法经营行为: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行为;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行为;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网上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行为;发布各种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行为;欺骗性有奖销售、巨额有奖销售行为;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直销行为;其他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互联网商务行为。
林介文表示,各地网监大队的成立,标志着温州市工商局对网络的监管与服务,进入了专业化、系统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