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指护士宝商标模仿护舒宝 起诉国家商评委 广州一公司注册了“护士宝”商标,拥有“护舒宝”商标的宝洁公司起诉国家商评委,认为与自己的商标近似。日前,一中院一审撤销国家商评委注册“护士宝”的复审裁定。 “护士宝”商标注册后,宝洁公司向国家商评委申请复审。去年,国家商评委复审认为,“护士宝”与“护舒宝”在文字读音和含义上有明显差异,公众在隔离状态下施加一般注意力可以将之区分,共同使用于卫生巾等类似商品上不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宝洁公司起诉国家商评委。宝洁公司认为,“护士宝”商标属于模仿。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在识别两商标时,无论呼叫及对字形的辨认均不易将二者相区分,容易将二者混淆。随后一审判决撤销国家商评委的复审裁定,判决其重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