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在利益让渡中趋向可亲 新医改在利益让渡中趋向可亲 据3月17日人民网报道,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有望本周对外公布。 报道称,经过4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有130多处在原稿的基础上作了改动,“把竞争、市场机制等要素添加到多处改革环节中,并增加了导向性操作规定。” 医改的目的是朝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方向努力,使医疗事业更好地服务人民,实质是进行利益上的调整:将医疗机构、医药单位的部分垄断利益以符合市场法则的方式让渡,避免利益驱动过多地损害医疗公正。 从已透露的内容来看,新医改方案试图作出多种利益让渡,值得期待。 比如,公立医院改革明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多元化办医写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求。这表明,管的一方要将权益让渡。医院有望减少“婆婆”的束缚,社会资金也可以进入公立医院。 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修改稿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让“零售药店托管医院门诊药房”,“门诊病人可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实际上,很多病人早就在这样“钻空子”,拿到处方后,因院方的药太贵,又被迫到药店购药。这个修改,等于将无奈的“潜规则”进行了“收编”认可,方便了患者就诊,也有将院方的医药收入利益让渡给社会药店的打算。 另外,新方案中基本药物不再“统购统销”,“定点生产”变为“公开招标采购”。这个改变,是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垄断以及“由此带来的商业贿赂。”欲以市场竞争原则将“定点厂家”的垄断利益作出让渡。 医改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不可能指望一下子进行根本性的解决。这些尚在胎中的让渡,或许“只是一小步”,毕竟是向前迈出了一步。或诚如国家发改委人士所言,老百姓对方案看不看得懂并不重要,最终能感受到实惠就行。 看不懂没关系,只要居于强势的既得利益方为了群众的健康,愿意让利于民,让利于社会,面目就是可亲的,应予鼓励。 再说,此方案能从善如流吸收社会各方意见,比那种“听而不证”或根本“不听也不证”的霸王硬上弓式的出台规定,比那种只顾部门利益“你理解也执行不理解也执行”的做法,在程序正义上已是进了一步。 新医改方案或许还有更好的完善空间,但4个多月的问计于民,起码在形式上尊重了各方,希望其“导向性操作规定”在执行中能不走样,让老百姓能多多少少得点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