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 强化水产品安全

为全面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水产品安全供给,山西省于3月14日在长治市举行“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启动仪式。 据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符合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放条件的水产苗种场持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过程中违法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和性激素等违禁药物,并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100%。各市苗种生产场生产的发眼卵、苗种安排抽检要达100%。外省苗种生产场生产的发眼卵、苗种要有药残抽检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严禁不合格水产品苗种销入渔场。各市要监督苗种场对不合格苗种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苗种生产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苗种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