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统计显示:消费券对零售业具直接效益 据台湾“经济部”统计,今年一月份,岛内百货、超市等综合商品零售业营业额为新台币七百九十八点六亿元,其中一成四来自消费券。 “中央社”报道,“经济部”统计处今天公布一月批发、零售及餐饮业营业额变动分析,总营业额为八千九百四十七亿元,比去年同月减少近一成九。其中,零售业营业额虽是第八个月负成长,但衰退幅度已自去年十二月的两位数大幅好转,仅比去年同月微减百分之零点三六。 值得注意的是,当局一月十八日发放的消费券,对零售业消费成长具直接效益。 “经济部”统计长黄吉实说,在零售业一月份三千零一亿元营业额中,有一百五十四亿元是由消费券创造;其中又以百货公司、超市、量贩店、连锁便利商店等综合零售业获益最大,在七百九十八点六亿元的营业额中,来自消费券的额度达近一百一十四亿元,约占百分之十四点三。 当月,3C等家庭电器设备及用品类零售业的营业额为五百三十五点四亿元,有二十六亿元是持消费券消费。 至于消费券为一月批发业、餐饮业创造的营业额,分别为二十亿元、五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