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通则》12月实施 功能饮料将淡出人们视线

 12月1日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饮料通则》正式实施。通则将饮料分为碳酸饮料(汽水)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茶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等十一个种类。而曾经风靡一时的“功能饮料”的标称则被叫停。   那么杭城市场上的饮料是否已按通则上的规定改换包装了呢?功能饮料的说法是否还在使用?昨天,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功能饮料”标称被叫停   目前一些饮料仍保持老面孔   自2004年以来,功能饮料逐渐风靡全国,成为饮料界的新秀。不管是乐百氏的“脉动”,还是“红牛”……功能饮料层出不穷,媒体上的广告宣传也是铺天盖地。   但饮料行业的强制性国标《饮料通则》实施之后,“功能饮料”的标称被叫停了,取而代之的是“特殊用途饮料类”。其中特殊用途饮料类又分为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和其他用途饮料。   记者发现,市场上老字号品牌“王老吉”已经悄然变脸,在王老吉的易拉罐上标明“凉茶:植物饮料”。而红牛的易拉罐下方则还保留着原来的称法:维生素功能饮料。记者拨打红牛饮料上面的热线电话,无人接听。而市场销售人员则表示对此情况不清楚。   “其实,原来就没有功能饮料这一说法,只是市场上的一种通用的叫法,一直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生产皇家动力饮料的浙江瑞尔普威饮品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庄先生说,“《饮料通则》实施后,公司的产品将归于‘特殊用途饮料类’中的运动饮料和营养素饮料,在包装上将会进行相应的改变。”   果汁饮料果汁含量至少10%   不少饮料未注明是否“加糖”   除了“功能饮料”的被叫停之外,今后果汁饮料也加以规范,加一点点果汁就叫“果汁饮料”的情况将不再允许。《饮料通则》规定只有果汁(浆)的含量不小于10%的才能叫做“果汁饮料”。   昨日记者走进杭城超市进行调查,发现柜台上五花八门的果汁饮料,基本都在包装上注明了“果汁含量不少于10%”。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公关部经理丰田表示,公司的果汁产品自上市开始,就已经注明了果汁不少于10%,以后会继续加以标注。   《饮料通则》里还规定,添加食糖的果汁,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部位清晰地标明“加糖”字样。不过记者发现,不少果汁饮料在产品名称的邻近部位,并没有注明“加糖”字样。   对此,丰田表示,目前市场上的一些果汁产品还没有相应的标识,不过,果汁中是否含有白砂糖,消费者可以通过配料成分表获知。   省质监局   具体施行时间还未确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饮料通则》正式实施已经6天,但一些厂家却表示还不知道这个消息。为此,记者咨询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王处长。   “饮料包装以前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为了加强对饮料包装的管理,国家有关部门从去年开始着力制定《饮料通则》。奶粉事件发生后,《饮料通则》的推出变得更加紧迫。”王处长表示。   “规范饮料包装的标识和标志是件好事,不过,目前很多企业原先包装饮料的罐子和纸箱都还没有用完,马上要求更换包装,对企业来说并不现实,所以我省的具体施行时间还未确定。不过,通则实施后,企业应切实按照法规来执行各项规定。”   杭州市民赵先生表示,通则实施以后,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树立健康消费观念,同时,消费者购买和饮用饮料也应自觉抵制不合规范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