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出台

 日前,松阳县政府出台《松阳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使得松阳茶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
    《办法》明确了“松阳茶”是指以“松阳”地名命名,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经认定的茶园内采松阳茶鲜叶,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按《地理标志产品 松阳茶》标准组织生产、加工的茶叶。全县松阳茶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工作将由松阳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松阳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必须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专用标志。
    该《办法》还对地理标志产品松阳茶的生产、销售、管理等都做了具体明确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