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冻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编号:2008-03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冻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于2006年6月16日将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00万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敦化市支行,2007年5月17日本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该部分股权增至1,600万股。金诚公司于2007年10月29日、11月26日将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万股、1,360万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敦化市支行。
2008年9月16日,公司接到金诚公司通知,金诚公司将上述三笔股权共计3,5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于2008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冻结手续。
2008年9月12日金诚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敦化市支行,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8年9月1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截止到本公告刊登之日,金诚公司共质押5,420 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45%。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