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沃尔玛“讲数” 中国工会“突破”沃尔玛

  26岁的李翼新是沃尔玛深圳布吉店电器部的一名普通员工。尽管自称蓝领,可近来他人气急升,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打工明星。

  这与他另两个引人注目的身份有关:沃尔玛工会首席协商代表、沃尔玛布吉店工会主席。今年7月,他与另9名工会代表一道,代表8000多名员工,与沃尔玛展开多次集体协商,最终签订集体合同。这次“讲数”的成果就是: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月薪1000元,他们谈到1300元。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人年休假最少5天,他们谈到了10天……

  然而“讲数”的成果倒在其次,更重要的在于“讲数”本身。此举的标志性意义令人瞩目。深圳市总工会评价称之为“在深圳外资企业中具有示范性的一次集体谈判”。更多的劳工专家则认为,其示范意义不仅限于深圳,而且及于珠三角,乃至覆盖全国。

  8月14日,正当北京奥运如火如荼之际,一个不太引人关注的会议——全国工会推动沃尔玛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其中不难看出“深圳模式”的影子。较为明朗的事实是,全国有深圳等32家沃尔玛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南宁、青岛等多个城市沃尔玛企业的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也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中国工会“突破”沃尔玛胜利的欢呼与影子的担忧

  在这次意义特别的集体协商背后,有三个关键词:深圳、沃尔玛和工会。后两个尤其值得一提。

  众所周知,沃尔玛一直对组建工会持强硬排斥态度。自其成立46年来,美国劳联、产联一直没有放弃过努力,也最终未能在其内部建立工会。

  沃尔玛是美国目前最大的私人雇主和世界最大的零售企业,至去年底,它已在全球14个国家开设6600多家分店,员工总数超过180万。

  1996年,沃尔玛进军中国,总部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设在深圳。10年过去,沃尔玛虽在中国30个城市设立了60个分店,有职工3万人,但仍像在其他国家一样,没有建立企业工会。

  直到2006年7月29日。零点刚过,25名来自沃尔玛福建晋江店的员工在一张大圆桌旁坐定,宣布成立工会。他们创造了历史。这是沃尔玛在全球的第一个企业工会。业界一时轰动。很快有媒体以《“工”破沃尔玛》为题做了报道,认为“中国规则和世界级商业巨头的此次碰撞,对于处在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新的劳资秩序可能意味着新的社会秩序”。

  多米诺骨牌效应随后就到,21家沃尔玛分店工会在全国各地迅速成立。

  沃尔玛布吉分店工会就是在这波热潮中,于2006年8月8日成立的,李翼新是第二任主席。

  2006年11月8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部在深圳高调举行总部工会成立大会,至此,其在中国所有营运机构都成立了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德明专程到场授牌,称此举意义非同寻常并将载入工运史册。

  就中国工会对沃尔玛的“胜利”,《工人日报》作了这样的解读:中国工会推进外资企业工会组建,亮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的旗帜,这是颇具中国特色的工会工作原则。“共谋企业健康发展”是中国工会的特色所在,是中国工会与其他工会的本质区别之一。这一条,不是任何其他工会敢于承诺并可以做到的。

  然而在“胜利的欢呼”背后,并不缺少观望的声音。在新华网的一个专题里,“影子工会能走多远”的标题赫然在目。作为具有浓厚官方色彩的网站,新华网的这一尖锐追问,代表着社会上的某种情绪。专题引用的相关媒体评论文章更是做出了与《工人日报》相反的解读:就沃尔玛公司而言,它之所以害怕“工会”这只老虎,无非是以美国式工会思维来解读中国工会的潜在压力,毕竟,理论上的“好工会”总是和罢工、加薪等正相关的,但是,当它彻底弄明白中国工会的“纸质困境”:不能进行薪金谈判,不能进行工作内容谈判,逢年过节发发福利搞联欢……沃尔玛当然不会以为我们的工会真是那些个能凭用工合同把通用汽车拖入困境的工会吧。



  一年半的艰难推手上级工会推动,沃尔玛“顺应潮流”

  在关于胜利的欢呼和关于影子的担忧中,沃尔玛工会慢慢在新闻的喧嚣中淡出。

  事实上,沃尔玛工会成立后,迅速开展活动,在员工中组织旅游、乒乓球赛,还协助公司进行效益评比,逢年过节给员工发福利,受到企业与工人双重赞誉。

  这无疑显出了“共谋企业健康发展”的中国特色。

  直到去年2月,深圳市总工会在全国率先启动沃尔玛集体协商工作,人们又把关注的目光投射了回来。

  集体协商,即工人集体与企业协商劳动事项,用广东一句俗话说就是“讲数”。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主要方式。1799年,美国费城就开始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六项:一是劳动报酬;二是工作时间;三是休息休假;四是劳动安全与卫生;五是保险福利;六是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对工资集体协商已非常熟悉。在深圳,这项制度虽然发展了十几年,效果并不理想。这与工会处于转型期有关。原来的工会,偏重福利型。2001年《工会法》修改后,维权则成为工会的基本职责。”深圳市总工会法律部工作人员李莹认为。

  如果套用《工人日报》的说法,以前的“偏重福利型”或可理解为“共谋企业健康发展”的部分,而这次的集体协商,即是回归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共谋”为突破口站稳脚跟的工会,实施了“维护”的功能,或许正是这点,成为众目关注的关键所在。事实上,《工人日报》文章在论述时,就设定了一个前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职责所在,是全世界所有的工会组织都毫无例外地必须遵循的,没有这一条,工会便不成其为工会了”。

  但是李翼新保持了一份特有的“工作的艺术性”:“大家都说是谈判,但我觉得还是叫集体协商比较好。因为大家都为了公司整体利益”。

  事实上,如果了解事情的前前后后波波折折,就知道这种“艺术性”,对达成今天的局面有多么必需。

  这场劳资双方的利益博弈持续整整一年半。“谈这么长时间,是在我们预计中的。”深圳市总工会法律部工作人员李莹说,沃尔玛的集体合同从一开始就是工会直接参与指导,并参与前期谈判的。谈判最核心的内容还是工资问题,而这也是双方利益冲突最大的地方。

  作为组织者,深圳市总工会早就开始与沃尔玛中国总部磋商,尽快让集体协商启动。而今年1月,我国的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其中重点提到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据了解,沃尔玛对集体合同的认识还是比较正面的,但站在企业立场,去年初,他们最初拿出来的合同文本,更多的是相关法律条文的摘要,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守法承诺书”。而工会方也拿出一份合同草案,内容涵盖工资增长水平、员工应享受的交通补贴,以及加班女工应得到的交通补助等。由于两个合同初样差距太大,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去年8月,沃尔玛美国总部的人力资源高级总监白恩伟拜访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总工会向白恩伟提出希望展开集体谈判,但未获正面回应。市总工会又约见沃尔玛中国总部副总裁王培,提醒说,如果沃尔玛仍然不与各门店工会举行集体谈判,市总工会今后将代表沃尔玛工会与沃尔玛行政方进行谈判。根据今年8月1日颁布的《深圳市实施办法》,当下级工会不能履行职责时,上级工会可以代行集体谈判。

  这种状况,直到中国工会和美国总部主管劳动的副总裁于今年6月会谈后才出现关键性转机。会谈中,双方基本确立谈判的目标和重要原则,并确定两个文本要相互交叉、融合。

  “集体谈判是中国各级工会都在大力推进的,应该说沃尔玛总部看到了这种趋势,并顺应时代潮流。”深圳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张友泉认为。

  于是,今年7月17日下午3时,深圳市农林路沃尔玛中国总部9楼会议室,李翼新第一次坐到谈判桌前。外面烈日炎炎,但室内空调清凉,茶水、糖果、笑脸,一应俱全。这里的环境显然比他所在的布吉店舒适。

  会议桌两侧各坐10个人。一边是来自沃尔玛深圳各门店工会的谈判代表,以李翼新为首席代表;另一边10个人代表沃尔玛的行政方,由沃尔玛中国总部人力资源高级总监闫冀敏领衔。另有深圳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若干。

  李翼新说:“我也不客气,开门见山提出工资协商。对方大多数人比较友好,不过也有个别人仍然用领导口吻同我们讲话。这时,市总工会领导就提醒他,大家在平等协商哦。”

  经过两轮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于7月21日签订集体合同(草案),并于7月22日、23日经员工大会表决通过。7月24日下午,李翼新和闫冀敏分别代表沃尔玛深圳16家工会的8000多名员工和沃尔玛公司在集体合同上签字。深圳市总工会主席许德森现场拍手称赞。

  集体合同改变了什么66%通过率是原则同意,也是再次协商的基础

  一份涉及8000多人的集体合同,究竟会在哪些方面取得突破?

  李翼新介绍:“与沃尔玛以前签的合同也比较规范。但通过集体协商,员工的权利更扩大了,是锦上添花。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月薪关内1000元,关外900元。而我们的最低工资达到1300元。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人年休假最少5天,我们谈到了10天。”

  集体合同的新内容具体包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每年12月工会与公司就下一年度工资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2008年、2009年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9+1”,即工资平均增长9%,同时公司提供1%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公司的最低工资要明显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集体合同作为公司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依据等。

  集体协商中,沃尔玛发现了企业管理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有时存在公司要求员工下班后返回加班,却不打卡、不付工资等情况。“这也是谈判的一部分,及时将它提出来,企业就马上进行整改,使得企业有了自我约束和调节机制,而不会使它在内部发酵,进而酿成大问题。”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认为。

  而工会在合同的部分条款上也作出让步。根据广东省提出“工资倍增计划”,在工资增长幅度方面,工会方最先提出的工资平均增长目标是12%,不过这个最后没达到,最终用了“9+1”方案(即工资年平均增长9%)。

  “就最后文本而言,还是有不理想的地方,有一些遗憾。但是,现在建立了集体工资协商机制,是个不错的结果。以后每年12月份,劳资双方都可以就员工薪酬待遇举行谈判。”张友泉认为。

  沃尔玛全体工会员工表决时,近5500人投了赞成票,占总人数的66%。“这个数字很有意思,8000多员工有六成多赞成,通过了,但通过率并不高。这里面有些员工还有更多要求,这恰恰为我们下一次的集体谈判奠定一个基础。”王同信觉得这个表决结果非常真实,同时也看到了员工的参与热情,参与工资制定的期望和要求。 

  珠三角背景下的双赢“沃尔玛模式”示范意义突破“不谈”困境

  沃尔玛集体合同的签订正给珠三角外企带来新的震撼。

  2004年,全国人大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工会法》执法大检查,结果发现:在广东等沿海地区,大量以劳动密集型为特征的私营与外资企业严重侵害职工权益,压低工资、拖欠工资、超长时间加班等现象十分普遍,从而引发了非常激烈的劳资矛盾。

  根据广东省工商局数据,至2006年底,广东实有外商投资企业6.2万户,投资总额3143.4亿美元,注册资本1804.9亿美元,在全国均名列前茅。但是,2007年普通工人中的72.4%月工资低于全国平均工资;有26.7%的工人5年未增加过工资,63.2%的工人两年没有增加工资;职工平均工资最高行业相对最低行业的倍数1995年是3.41倍,2006年扩大到7.6倍。

  按理说,职工和企业“讲数”应该有足够的动力。然而,让人“诧异”的是,广东面临的却是“不谈”的困境。

  “工会的人自己都不肯谈,可见集体协商之艰难。”对此,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的官员总结说,在非公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存在“四不”:企业不愿谈,怕影响利润;职工不敢谈,怕被资方解雇;职工对工资法规政策不熟悉不会谈;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谈。

  在这种情况下,工会组建至2006年推动力渐趋高潮,也引起很多观察人士的注意。

  2006年3月14日,胡锦涛在中央维稳办《关于我国沿海地区外资企业中不稳定因素的情况分析和对策建议》上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外资企业党建和工会建设等方面做好工作,化解矛盾,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中央对这件事非常重视,从保持稳定的角度考虑,要求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说。

  当年3月16日,全总即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会组织学习胡锦涛讲话,并提出2006年底全国外资建会率达到60%以上、2007年底达到80%以上的目标。紧接着,3月29-30日,全总在北京召开“全国工会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座谈会”。这是近几年规模最大的一次座谈会,“所有各地工会的一把手都来了”。

  两年前,工会方面在沃尔玛打开缺口,迅速在全国外资企业中建立起基层工会。如今又以沃尔玛为“制高点”,在全国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现在的事实证明,集体协商不仅不可怕,而且正为珠三角等沿海地区的外企发展提供一次共赢机会。广州市总工会8月份就发布了《广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建议广州推进行业协会与企业之间的谈判,以此作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突破口。

  深圳市总工会表示:“由于使劳资双方的利益在协商谈判中找到平衡点,因此集体合同是份双赢合同。”沃尔玛湖景店工会主席周亮则认为:“沃尔玛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真正实现了企业关爱员工,在发展中保障员工的利益;员工热爱企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促进企业发展的‘双爱双赢’和谐发展。”

  郭稳才说:“我国工会奉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企业依法经营,工会依法维权,完全可以在法律的轨道上求得统一、实现平衡,建立起劳资两利的关系。”

  尽管与外界的“爆炸”相比,沃尔玛的反应低调冷静。“沃尔玛向来尊重所在国的法律。中国总部将支持和督促中国各分店在未来两个月内全部签订集体合同。”沃尔玛中国区公关总监董玉国近日表示。但其实,集体协商制度将对珠三角等地区的投资环境起到良好的净化作用。深圳市法制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肖文全认为:“实行集体协商,对一些企业的非正规做法,如不给工人交社保、不付加班费等,起到立竿见影的监督效果。集体协商不仅能起到工人维权作用,而且还将对珠三角产业转移起到协调作用。”

  全总8月6日披露,截至2007年底,全国各地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34.3万份,覆盖企业62.2万家、职工3968.6万人。“凡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收入都不同程度增长,企业发展且劳动关系和谐。”

  上级工会助推能走多远不是促成企业自觉,而是促成员工自觉

  从沃尔玛集体协商的全过程来看,建工会、提诉求、谈判、签合同,无处不见工会部门的幕后推手。

  如果没有幕后推手,员工纯粹自发开展工作行不行?李翼新称“虽有8000多名员工作坚强后盾”,“仍然很困难。我们还缺乏总的协调能力。”

  深圳市总工会表示,今后,深圳市的市、区两级工会将更多地参与和指导重点企业,推动世界500强在深企业集体谈判。可是,假如深圳市总、区工会对其他企业,都像对沃尔玛那样费劲插手,精力肯定不济,长远效果也很难说。

  而从国际经验来看,几乎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工资增长方面都尽可能避免采用行政手段,而交给市场去调控。怎么交?王同信解释:“我们会选择重点的企业直接介入,而重点企业对其整个行业都有示范意义和框架性作用,这也是下一步的推进重点”,“不是促成企业自觉,而是促成员工自觉。员工看到某个同类企业的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比自己现有的高,他肯定不乐意,就会有诉求。”

  张友泉则认为“很多世界500强企业都在关注沃尔玛,在沃尔玛开展集体谈判,示范性效果最强。”

  不过,也有劳工专家提出:“沃尔玛能实行,不一定在其他企业也能实行。对于势在必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如果注重速度忽视质量,将不利于这项制度深入持久地实施。这一牵扯多方利益的制度建设,仅仅依靠工会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更多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还有专家认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应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贾俊玲指出:“任何国家的工会推进都是有一个过程的,方式也不完全一样。各个企业的情况也不一样。只有当外围条件成熟时,才能走到集体协商这一步。”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主任刘开明博士则认为:“集体协商要因地制宜开展,最关键的是,一定要发挥内部员工的主动性。”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通过调研发现,工资集体协商对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经济效益不好的民营企业将产生较大影响。“为鼓励企业实施此机制,我们正在向有关部门呼吁,希望对于员工在200人以下、年利润在30万以下的民企,能相应地享受减免一定税费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