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取消药店距离限制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9月1日起,开办零售药店不再实行间距100米的规定。

    泰州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几年前为扼制零售药店发展过快过滥,药监部门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规定了药店间距须达100米以上。这一规定,在当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市场的无序竞争。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对正常市场竞争的抑制作用也越发明显。“国内医药商业经过10年残酷竞争,中小企业大部分陷入亏损境地。药店只有走规模化或连锁经营之路,才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这位负责人说,如今,一些全国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想进驻泰州市场,却因距离限制而“无法落地”。

    据了解,泰州市目前有零售药店900家左右,其中90%为规模偏小的单体药店。部分小药店管理水平较低,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突出。此次取消药店间100米距离限制,旨在为药品零售企业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鼓励其做大做强。

    但为了防止出现一窝蜂投资药店的情况,在取消距离限制的同时,泰州市药监部门对开办药店依然作出了条件限制:城区药店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乡镇以下的不少于40平方米,须配备相应药学技术人员。药店设施设备应符合《江苏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并满足药品安全远程监管的相关要求。

    有关人士分析,取消间距限制后,泰州地区药店零售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有序、公平,药店运行质态和管理水平也将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