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零售药店将划分等级

 严禁“越级”卖药

    从9月起,海南省将在海口、三亚、琼海等地实行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企业资质不同,药品经营类别不同。严禁超出自身资质“越级”售药,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海南省原则上将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一至四级。一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可以登记销售的处方药(具体目录由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三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与中药饮片;四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与中药饮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