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国标明年升级为强制标准
从2008年1月1日起,葡萄酒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针对葡萄酒的年份和产地标注形式提出了强制性规定,要求:“年份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必须是葡萄采摘的年份,且其中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如果是“品种葡萄酒”,则要求用所标注的葡萄品种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75%。对于“产地葡萄酒”,则要求,用所标注的产地葡萄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
据了解,由原本的推荐性标准“升级”为强制性标准的不只是葡萄酒,蜂蜜、月饼、童车等问题较多的商品也纷纷增加了强制性国标。例如,2006年3月1日前,《蜂蜜》国家标准是推荐性的,企业自愿采用。很多蜂蜜造假企业都钻了这个空子,制订了大大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备案,为蜂蜜造假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无奈之下将《蜂蜜》的国家标准由推荐改为强制性标准,蜂蜜的质量立即有所好转。
2006年,月饼的国家标准也由推荐性改为强制性标准。儿童车链条不封闭问题严重,经过中消协的积极推动,终于出台儿童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