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眼镜店借医院名无证经营
小河一家眼镜店贿赂某医院之后,打着“医院眼科验光配镜中心”的幌子从事无照经营,被小河工商分局黄河工商所查处,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该眼镜店与小河某医院仅一墙之隔,店堂内外分别打有“某医院眼科配镜中心”标牌,店内三名销售人员身着白大褂。
经黄河工商所查明,该眼镜店于2005年11月在未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小河黄河路擅自经营眼镜店。
该店采取与某医院联营的方式,打着某医院眼科配镜中心的招牌从事眼镜配置销售,并利用到医院交费的行为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医院配置销售眼镜。
该眼镜店的销售款从某医院财务入账,并以销售总额的27%的比例提取给医院。目前,该眼镜店已分别四次从销售总额中按协议“提成”给医院9321.21元,据工商人员介绍,该眼镜店与该医院存在商业贿赂关系,工商人员还从现场查获了该店与某医院签订的“联营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