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CBD迁址去产业园 最多一年可省365万元
到“十二五”末期,福州海洋经济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到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33%以上。而作为这个目标实现的重要一环,近日福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明确该园区将重点发展临海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海洋服务三大产业,同时将提供诸多政策保障和优惠。
《意见》指出,福州给予财 政资金、创新补助、金融、税收、用地用海、人才、住房等多方面的政策优惠。如对新入驻符合园区产业导向和入园条件的临海装备制造产业:自项目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实际完成投资在1亿~5亿元 (含)的,给予企业投资额1%的补助;实际完成投资在5亿~10亿元 (含)的,给予2%的投资补助;实际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给予3%的投资补助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列入省重点项目的园区企业用海,海域使用金省内部分减免30%。
此外,园区还将开展土地管理改革试点,优先保障园区建设用地。对入驻园区的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省、市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相应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但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开发成本和相关税费之和。
福州有关专家表示,福州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富有特色的海洋经济基础。不过,无论在海洋经济总量、产业结构、科技实力、人才资源等方面,福州与沿海先进城市和地区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福州发展海洋经济,要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上求突破,充分利用现有基础,促进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港口物流业、滨海旅游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