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保障10年回归 建委加强抵押登记管理
本报特约记者柯廷报道 2007年10月13日,对于宣武区陶然亭街道的田满素一家来说,是个值得回忆的日子。这天,田满素从市建委主任隋振江手中接过了廉租住房的“金钥匙”和房号确认书,2009年底,她们一家将搬入新居,告别拉帘睡觉的生活。和田满素同批享受到政府住房保障福利的还有陶然亭街道其他199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07年———北京住房保障年
2007年5月24日,以应保尽保为根本原则,以三级审批、二次公示为基本程序,严格准入、清出标准和程序的北京市住房保障新体系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开始试点。8月6日,首批通过街道和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基本审核的180户申请家庭名单在媒体公示。9月28日,宣武区陶然亭街道的配租配售公开摇号活动在北京电视台举行。陶然亭街道首批219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家庭中的207户获得了房源。10月10日,这207户家庭的选房工作全部完成,最终有7户家庭因各种原因放弃选房,200户家庭选定房号。
10月13日,宋家庄保障住房项目正式开工,陈刚副市长等市领导出席开工仪式并向宣武区陶然亭街道首批200户通过新的审核方式取得资格的住房保障家庭发放了“金钥匙”和房号确认书。200户家庭中的一部分可望年底住进新房;还有一部分获得了房号确认书,其中有162户家庭选择了宋家庄项目 (论坛 像册 户型 样板间 新闻)的房号,将在该项目建成交用后搬进新居。
今年,北京市政府确定了300万平方米限房价、限套型的“两限普通商品房”、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3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在未来三年内,北京市将建设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各1000万平方米。到“十一五”期末,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将达到新增住房建设规模的24.8%。在对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之上,使大部分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大大改善。
2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
北京市在1998年就开始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作为市政府每年为市民办的实事之一,以每年完成20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的规模增加供应量。到目前已经完成2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竣工量,累计解决了19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在起步阶段主要是配合房改,为单位福利分房取消后提供自购房源。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顺利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特别是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以后,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北京市不仅开始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而且非常有效地对接了中央和北京市各单位取消实物分房后的职工住房问题;解决了高教系统长期没有解决知识分子住房困难的历史欠账,也为北京市吸引外来人才提供了住房保障。
2001年5月,北京率先在全国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实行审核,限制高收入者购买和一户家庭重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正式定向为中低收入市民。2006年,北京市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方式进行了调整。市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住房定向供应给排险解危、文保区、旧城微循环、城中村改造、奥运及市政重点工程的拆迁居民。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切实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保障功能,严格准入清出标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继续建设2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未来三年,将累计建设10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26000户廉租房住户
2001年8月,为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帮助,北京市开始实施廉租住房政策。在这项政策中,政府提供了四种帮助方式:一是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自行租房;二是对优抚、市级以上老劳模等住房困难家庭实物配租;三是对拆迁地区的低保、优抚家庭,如果原住房面积低于人均使用面积7.5平方米、所得拆迁补偿款少,可以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四是对承租公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实行租金减免政策。
2005年,北京市又扩大了廉租范围的覆盖面———在全国率先将廉租家庭收入线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300元提到人均月收入580元。扩面后的一年多中,就有892户家庭通过了享受廉租政策条件审核,其中738户领取了租金补贴,改善了住房条件。
截止到2007年2月底,我市累计审核通过廉租家庭6684户,累计配租5660户,配租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从3.43平方米提高到11.85平方米;向住房困难的优抚和市级以上老劳模家庭配租广渠门廉租房349户;租住公房的低保家庭1.96万户享受了租金减免政策,年减免租金1630万元。6年来,北京市财政共拨付廉租住房资金29000万元。
三级审核、二次公示
2007年9月26日,以“以区为主、全市统筹;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交易、动态监管”为原则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以“以区为主、全市统筹;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分期轮候;定期复核、动态监管”为原则的《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签发,正式实施。两个办法对保障住房供应对象、房源筹集、审核与分配、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尤为重要的是,一套以三级审核、二次公示为基本程序的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制度和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承担住房保障职责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模式在两个办法得以明确并基本确定下来。
市区两级政府将共同承担住房保障职责,建立市、区县、街乡三级住房保障管理体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申请保障性住房取得资格的审核,将依托市、区县、街乡三级管理体系,由过去市里一个资格审核窗口扩大到全市各区县、各个街道、乡镇都设立申请受理与审核窗口,市民不用再集中到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窗口办理,可就近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保障性住房将由过去市里集中建设和管理调整为以区为主、市和区县政府共同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区县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目前,各区县都分别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正在加快推进保障住房项目建设。在建设机制上,由过去政府组织、企业运作改变为政府运作、企业参与,由过去单一集中建设改变为集中建设与配套建设相结合,加大保障住房建设力度。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建设计划,近三年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0万平方米、每年建设廉租住房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设计坚持中小户型、节能省地环保的原则,保证基本住房需求和建设质量。按照这一目标实施,全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体系将更加健全,保障住房的资金投入、建设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将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通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住房困难,使符合廉租条件的家庭通过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实现应保尽保。
本市实施住房保障10年回眸
北京市住房保障制度经过近10年的探索,切实回归到基本保障职能,朝着应保尽保的目标迈进。从1998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2001年的廉租房,至今经济适用住房已销售2000万平方米,有19万户家庭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26000户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
市建委加强房产抵押登记管理
本报讯 日前,北京市建委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向各区县房屋管理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工作。《通知》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向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及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文件;由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进行核实后为其出具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证明。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共同向市权属登记中心、区县建委(房管局)的预售登记部门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原件)、《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抵押房屋清单(原件)等文件;预售登记部门通过交易权属业务系统进行查询后为开发企业和贷款银行出具预售项目网上销售的情况。
惠新西街12号楼节能改造启动
本报讯 中德技术合作惠新西街12号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日前启动。该项目将采用多种节能技术,对整楼的外围护结构进行全面保温改造,增加墙体保温系统,更换美观高效的节能保温窗,并将首次在节能改造中采取防火构造措施,以提高住宅保温的防火安全性能,同时项目还将对采暖系统进行改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改造将引进住宅同步新风系统,在有效改善室内空气品质,保证人体健康舒适的同时,减少室内能量损失。项目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完成。
国博改造2010年投用
本报讯 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建设日前全面展开。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9.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主要由文物保管区、展陈区、社教区、学术研究区、公众活动区、休闲服务区和行政办公区等7部分组成。工程预计2009年底基本建成,2010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届时新国博将成为历史与艺术并重,集收藏、考古、研究和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也将是全世界建筑面积最大的博物馆,与周边建筑共同组成以天安门为核心的首都中心文化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