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
国家质检总局17日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公告称,鉴于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部分企业生产的个别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检出不同含量的三聚氰胺,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为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经研究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
据介绍,为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从2000年开始,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
企业获得免检,需自愿申报,产品必须达到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等条件,经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免检产品。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定期报告质量状况。质检总局每年组织对免检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实施严格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质检总局于近日发出公告,鉴于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决定撤销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乳粉、乳粉、灭菌奶免检产品资格和名牌产品称号。
(新华网)
记者17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国家认监委17日下发通知,对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了以下三项处理决定:
一、责成各有关认证机构,按照相关程序,撤销该企业及其产品相关认证证书;
二、责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按照相关程序,撤销该企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三、责成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相关程序,吊销该企业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资格。
认监委表示,这些措施是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发生三聚氰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认监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质检总局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的。
(来源:新华网 作者:徐博